各項費用退費/加/改選課程,須持本期(111秋季班)繳費收據至櫃檯辦理
※為了您的權益,請妥善保存繳費收據至課程結束,收據遺失者需酌收100元※
報名期間:6/27起全面開放報名;8/22開學後報名均收整學期學分費,10/17起不再受理報名
申請退費時間 | 說明 |
報名後至開課後2週內(9/3前) |
退還所繳學分費全額、報名費不退費 |
第3週後至第6週(9/5後至10/1前) |
退還所繳學分費五成、報名費不退費 |
第7週後(10/3後) |
學分費和報名費皆不予退費 |